我局“两规范两加强”推进辐射项目审批工作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30日
萧山环保局
今年7月,辐射类行政审批进驻区办事服务中心,辖区内所有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均由环保窗口受理,主要包括Ⅳ、Ⅴ类放射源应用项目、Ⅲ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移动通讯基站建设项目、编制报告表的110kv、220kv高压输变电项目及项目的初审。截止目前,窗口共审批辐射类项目7个。
为进一步规范辐射类行政审批工作,我局实施“两规范两加强”,助推新进环保窗口工作正常运作。
一是规范审批程序。统一项目受理格式,优化审查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争取逐步达到出具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初步审查意见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本部门负责审批的辐射建设项目报告表和登记表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和4个工作日,竣工环保验收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以上均不包括公示时间)。
二是规范“三同时”验收程序。为确保 “三同时”验收质量,7月起所有电离辐射类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提供区环境监测站或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其他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将不能在“三同时”验收时使用。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辐射建设项目信息,改善公众参与机制。目前,已将所有辐射类行政审批和“三同时”验收项目的受理和审批结果在区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电磁类辐射项目采取登报公示、公众调查等方式,便于公众咨询与参与。
四是加强与环评、监测单位的沟通。8月13日,区环保局辐射管理科组织召开相关环评单位和监测单位座谈会,就目前辐射类行政审批流程及要求作简要介绍,并对环评文件及监测报告的规范和质量提出要求。环评单位和监测单位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双方在辐射安全防护环保提前介入、监管与监测配合、环评文件收费及许可证代理收费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与沟通。